(香港,2018年6月26日) 莊士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莊士中國」或「集團」)(股份代號:0298) 公佈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回顧期」)之全年業績。回顧期內,集團繼續其既定策略以擴大其投資物業,並致力鞏固其業務進程及組合,年內錄得收益約1.7億港元 (2017年:4.9億港元)。權益持有人應佔利潤約2.8億港元 (2017年:14.5億港元),溢利減少乃由於未計入集團於去年同期出售中國東莞物業發展項目錄得之可觀溢利所致。每股基本盈利為11.9港仙,而每股資產淨值增加至1.87港元。董事局建議派發末期股息每股2港仙,全年股息合共3.5港仙。
期內,集團財務狀況保持穩健,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資產淨值約為44.0億港元;現金及銀行結存和持作買賣之投資合共超過12.1億港元,而銀行借款為16.3億港元。
拓展業務至馬來西亞
於2017年12月,集團收購位於馬來西亞吉隆坡核心地段的寫字樓物業中央廣場,現金代價約為1.85億港元(連同未償還銀行貸款約7,580萬馬來西亞元(相等於約1.52億港元))。Central Plaza是繼收購倫敦寫字樓後的另一個海外投資物業項目,除在地域上進一步擴展外,亦能善用集團手頭現金以擴大其物業投資組合,從而提高經常性租金收入。
廈門酒店及別墅悉數出租
集團於廈門的酒店及度假村發展項目包括一幢6層高的酒店大樓共100間客房(總面積為9,780平方米)及30幢別墅(總樓面面積合共約9,376平方米)。酒店大樓已出租予廈門佲家鷺江酒店,並自2017年夏季開始以鷺江•佲家酒店營運。於2018年4月30日,集團再將三幢毗鄰酒店大樓的別墅出租予廈門佲家鷺江酒店,以配合鷺江•佲家酒店之營運,而其餘27幢別墅則已出租予獨立第三方。酒店大樓及30幢別墅的租期介乎10至12年,年度租金總額約為人民幣2,590萬元(相等於約2,960萬港元),租金回報率約為6%。
鞍山莊士•中心城商業裙樓成功租出
位於遼寧省鞍山市的莊士•中心城設有一幢6層高的商業裙樓,總樓面面積合共約29,600平方米。集團已訂立協議將整幢商業裙樓出租予傢俱及家居連鎖集團,為期15年。租賃預計將於本年度第三季度開始。
另外,在該裙樓之上建有兩座分別為27及33層高的雙子大樓,總樓面面積合共約62,700平方米,集團已委任跨國地產中介公司作為租賃代理,以酒店式公寓及寫字樓作為定位進行市場推廣。若按預算年租金收入約人民幣2,500萬元,租金回報率將為4%。莊士中國總經理兼執行董事莊家彬先生表示:「展望未來,集團將專注展開銷售於香港屯門的物業發展項目的業務計劃。此外,我們將繼續業務拓展策略,以物色機會將英國的投資項目及中國番禺的物業發展項目的升值變現,為股東帶來豐厚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