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士中國企業管治報告書
企業管治
董事會已將企業管治之職能交由管治委員會執行,此委員會之成立訂有明確之職權範圍,其負責制定及審視本公司之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管治委員會亦獲授權負責審視本集團任何潛在之內幕消息,並向董事會作出遵守披露規定或採取所需行動之建議。
管治委員會成員包括三位執行董事,分別為莊家彬先生、李美心小姐及莊家豐先生。本年內管治委員會曾召開兩次會議,以審視本公司之企業管治事項,確保本公司已遵守管治守則之原則及其適用之守則條文。
每位委員會成員之出席紀錄如下:
企業管治
董事會已將企業管治之職能交由管治委員會執行,此委員會之成立訂有明確之職權範圍,其負責制定及審視本公司之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管治委員會亦獲授權負責審視本集團任何潛在之內幕消息,並向董事會作出遵守披露規定或採取所需行動之建議。
管治委員會成員包括三位執行董事,分別為莊家彬先生、李美心小姐及莊家豐先生。本年內管治委員會曾召開兩次會議,以審視本公司之企業管治事項,確保本公司已遵守管治守則之原則及其適用之守則條文。
每位委員會成員之出席紀錄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