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I)重選退任董事,(II)授出一般授權以購回股份,(III)採納新購股權計劃,及(IV)修訂現有公司細則及採納新訂公司細則之建議 Post date 26 7 月, 2022 ← 更改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地址 → 委派代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