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 士 • 映 蝶 蓝 湾 (已发展)

庄 士 • 映 蝶 蓝 湾 为 一 个 综 合 商 住 社 区,并 分 期 进 行 开 发。庄 士 中 国 集 团 已 完 成 第 一 及 第 二 期 的 发 展,其 总 楼 面 面 积 合 共 约 为260,800平 方 米,包 括34幢 高 层 住 宅 大 厦,合 共 提 供2,077个 住 宅 单 位,另 有22幢 别 墅丶商 业 物 业 及 会 所 设 施,并 设 有1,497个 停 车 位。

庄 士 • 映 蝶 蓝 湾 第 一 及 第 二 期 的 住 宅 单 位 已 全 部 售 罄。截 至 本 报 告 日 期,32个 停 车 位 已 出 售。庄 士 中 国 集 团 将 继 续 推 广 馀 下 未 售 的383个停车位(价值约为人民币42,100,000元(相等於约47,900,000港元))。

该 项 目 的 第 三 期 为 一 幅 面 积 超 过92,000平 方 米 的 土 地,其 容 积 率 总 楼 面 面 积 约 为175,011平 方 米。庄 士 中 国 集 团 已 於 过 往 年 度 获 得 约123,362平 方 米 的 土 地 配 额 作 发 展 用 途,并 已 於 期 内 获 得 馀 下51,649平 方 米 的 土 地 配 额。

庄士中国集团已分阶段开展第三期项目。第一阶段包括6幢住宅大厦,共 有 总 楼 面 面 积50,190平 方 米,及5,775平 方 米 的 幼 儿 园 及 公 共 设 施。第 一 阶 段 的 地 基 工 程 已 竣 工。幼 儿 园 的 上 盖 建 筑 工 程 已 完 成,外 墙 装 修 及 内 部 装 饰 工 程 即 将 展 开,而6幢 住 宅 大 厦 及 公 共 设 施 的 上 盖 建 筑 工 程 现 正 进 行 中。第 二 阶 段 包 括3幢 住 宅 大 厦 及14幢 低 密 度 叠式 别 墅,共 有 总 楼 面 面 积29,623平 方 米。第 二 阶 段 地 基 工 程 以 及 地 库 工 程 已 完 成。第 三 阶 段 将 兴 建 多 幢 住 宅 大 厦 并 设 有 商 业 物 业,共 有 总 楼 面 面 积89,423平 方 米。

第 三 期 地 块 具 可 观 的 发 展 前 景。当 地 政 府 将 在 庄 士 中 国 集 团 第 三 期 地 块 的 对 面 沿 岸 推 出 大 型 商 业 发 展 项 目,总 规 划 土 地 面 积 非 常 庞 大,其 发 展 将 集 旅 游丶娱 乐丶展 览丶文 化 及 餐 饮 於 一 体。这 将 成 为 有 利 於 庄 士 中 国 集 团 第 三 期 发 展 的 推 动 力。庄 士 中 国 集 团 现 正 根据 最 新 市 场 需 求 检 示 项 目 的 户 型 并 且 进 行 设 计 优 化。然 而,庄 士 中 国 集 团 亦 将 探 讨 其 他 方 案(包 括 出 售)以 加 快 从 该 项 目 的 投 资 取 得 资 本 回 报。

酒 店 及 度 假 村 别 墅

该地盘面积约为27,574平方米,位於厦门思明区。该项目为一项楼面面积约19,000平方米之高级别墅及度假村,设计着重园林布局并提供全面酒店服务及设施。该项目包括一幢6层高的酒店大楼,提供100间客房及30幢别墅。

伦 敦 物 业 (已发展)

该物业位於伦敦市Fenchurch Street 10 号,邻近伦敦地下铁路系统的Monument 站。

该物业为一幢楼高11 层之商业大厦,提供约77,652 平方呎之写字楼及商铺面积。於2020年3月31日,该物业以估值96,500,000英镑(相等於约926,400,000港元)列账。

庄 士 大 厦

庄士大厦位於市中心核心地段,毗邻坐落在吉隆坡中心商业区枢纽及着名购物地段的地标购物中心Pavilion KL。中央广场建於一幅永久业权地块之上,为一幢29层高办公大楼,其商铺及写字楼面积约为254,000平方呎(其可出租净面积总数约为195,000平方呎),并设有298个停车位。於2020年3月31日,该物业的估值为185,400,000马来西亚元( 相等於约332,200,000港元),相当於可出租净商铺及写字楼面积的平均价值每平方呎约950马来西亚元(相等於约1,704港元)。

庄士大厦广场已出租予多个租户,租用率约为70%。其每年租金收入约为7,100,000马来西亚元(相等於约13,200,000港元),按估值计算租金回报率约为3.8%。

湖 南 长 沙 项 目

庄士中国集团拥有位於长沙市的物业发展项目69%实际权益。而於
2020年9月30日的总投资成本约为24,500,000港元(包括股东贷款约
3,500,000港元)。庄士中国集团已取得法院裁定批准对中国合营公
司进行清算。近期长沙法院执行庭裁定,对中国合营公司的清算应
由其股东而非他们进行。庄士中国集团已对该裁定提出上诉,理由
是由於中国合营公司小股东并不同意进行自愿清算,并经湖南法
院批准清算。长沙法院执行庭的裁定并不切实可行。中国合营公司
小股东起诉庄士中国及庄士中国一名执行董事的民事起诉状於
2020年7月及2020年8月在湖南由法院进行聆讯。庄士中国将於适当
时就有关法律诉讼作出进一步公布。

商 业 物 业

本集团於东莞沙田拥有一幢4层高的商业楼宇,提供商业丶零售及写字楼用途,总楼面面积合共约4,167平方米。於2020年3月31日,该物业的估值为人民币36,400,000元(相等於约39,700,000港元)。该物业其中两层已出租予中国人寿东莞分公司作办公室用途。就出租该物业馀下单位之招商正在进行中。

庄士新都 – 滨江豪园 (已发展)

第一期1至8座,总楼面面积为89,000平方米,提供逾600个公寓单位,普通单位面积介乎80平方米至160平方米,行政楼层复式单位面积约280平方米,及独特的全层面积445平方米的单位。

第二期6幢包括第9至14座,总楼面面积合共61,272平方米,提供574个住宅单位,单位面积介乎56平方米至127平方米。

第三期第29至31座的总楼面面积合共约40,000平方米,地基工程已完成。上盖工程已展开。

本集团将计划发展第四期(第15至20座),总楼面面积约为83,000平方米。至於其馀部分的发展规划,楼面面积约为233,000平方米,本集团会因应当地市场的气氛和销售进度而展开发展计划。

除住宅发展之外,本集团亦持有滨江豪园及黄金海岸的商业部份。总楼面面积约17,500平方米。

庄士新都 – 黄金海岸 (已发展)

黄金海岸为发展项目庄士新都之第二期。该发展项目有374个单位,可售楼面面积为57,056平方米,及370个停车位。屋苑设有楼面面积为5,770平方米之住客会所,设施包括室内及室外游泳池丶绿化公园丶喷泉丶以及沿河道之宽阔步行街。黄金海岸已获楼宇占用许可证。物业销售进展令人满意。